皮帶輸送機急停裝置要求
皮帶輸送機的急停裝置要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.安裝位置
急停裝置應安裝在司機和維修人員容易接近的地方,包括帶式輸送機的輸入端、輸出端及中間位置,并且應按照物料流向均勻布置。急停裝置間距應不大于50米,距物料落點處不超過10米,離地面的高度不超過1.5米。
2.數量配置
單個輸送機應設置不少于2個急停裝置。在雙向輸送時,每條輸送線都應設置急停裝置,且互相獨立。在帶式輸送機轉彎或傾斜段,應根據輸送距離和操作難易程度適當增加急停按鈕的設置。
3.功能要求
急停裝置應全部設置在最近的控制點處,以便操縱員使用。急停裝置的按鈕應該色彩鮮艷、易警示,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觸及且不會誤觸。
4.急停導軌要求
急停導軌的長度應足以覆蓋皮帶全長,有一定的彈性以避免在皮帶受力過大時導致斷裂,保持垂直并緊貼皮帶垂直支架,不得在運行過程中翻轉,且導軌上不得有任何銹蝕、損傷或變形的部分。
5.燈光信號器要求
信號燈應模塊化設計,方便更換維修,亮度要高以保證在光線暗淡的情況下能夠清晰地看到信號燈,振動量要小以避免影響操縱員判斷。
此外,對于啟動動力大于等于30KW的皮帶傳送機組,每個傳送機組應配置不少于2個急停裝置,其中一個應設在機尾。對于啟動動力小于30KW的皮帶傳送機組,每個傳送機組應配置不少于1個急停裝置,故障排除后要及時恢復急停裝置的功能。
皮帶輸送機急停裝置要求